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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小院雜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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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渺中午吃得很飽,於是飽了就想睡,結果一覺醒來,家裏就沒人了。

爸媽連句話都沒留下,就大白天地跑去外面瀟灑,林渺用腳指頭都能猜出來,肯定又是去了舞廳。話說得虧這倆貨沒晚生十幾二十年,不然妥妥的絕對會變成問題網癮少年。

林渺從床上爬起來,伸展筋骨,穿好衣服。

然後下了樓,抱著就現在這個小身板而言巨大無比的熱水瓶,千難萬險地給自己倒了杯熱茶。

解解渴,漱漱口,然後趁著院子裏空無一人,又跑去門外放了水。

準備工作一切就緒,林渺洗洗手回到樓上,從書包裏拿出了早上買的紙筆。

磨蹭了好幾天,寫書這件事關脫貧致富的大事,終於可以開始操作了。

林渺打開了陽臺的門,讓微風吹進來一些。

然後又找了張高矮正好的椅子,拿來自己的小板凳,正對著陽臺的門,一邊享受連日陰雨之後難得的陽光,一邊開始構思到底該寫些什麽。

其實這一片地方的寫作環境不錯。

院子很安靜。因為附近的人大多靠菜市場的生意討生活,所以早上一般都起得很早,而中午這段時間,大多不是守在菜市場的攤位,就是在家裏休息。

吵鬧的,只有那些精力旺盛的小孩而已。

不過現在,沒了林渺這個孩子頭,他們再吵也吵不到哪裏去。終歸不是所有的小孩都能像林渺這樣,一次性組織起院子裏80%的小孩,一起歡樂地玩一個傻逼兮兮的游戲。

“寫什麽好呢……”

林渺發呆了10分鐘後,紙上依然一個字都沒有。

但林渺不著急。

這是幹文秘這行的常態。

思路這東西,要麽不來,要麽就像山洪傾瀉一樣勢不可擋。

他站起來,走到陽臺上,打算先看著鄰居家屋頂上的連片黑瓦,醞釀一下感覺,找一找靈感。

說起林渺家的陽臺,大概是這間破屋子最好的一片地方。

采光絕佳不說,最難得的是足夠大,目測大概有12個平方。

江萍平日裏沒事,老喜歡把家裏的被套、枕套、床單拿出來洗了又洗,尤其當洗衣機進了家門之後,她更是三天兩頭就搞大清洗運動,比林渺玩玩具還勤快。

而洗幹凈後的一大堆床單之類的大件,可以一次性全部掛在陽臺上晾曬,變成迷宮似的

小時候每逢這時,林渺就會在剛洗過的被單之間來回穿梭,假裝自己是在修煉忍術之類的秘法。不過如果玩得太忘我,通常會被江萍拉進屋裏揍一頓。因為容易把被單弄臟。

後來有一年,林渺突然迷上書(zhuang)法(bi),就拿著毛筆在陽臺的墻上亂塗亂畫。

那些塗鴉的成果,之後被林國榮視為珍寶,一直到房子拆遷,也沒有擦掉。

今天江萍沒洗衣服,陽臺上空蕩蕩的。林渺沿著墻找了一圈,墻上幹幹凈凈,連半個字都沒有。顯然一年級之前的他,還做不出那麽手欠的事情來。

林渺又扒著陽臺的扶手,踮了踮腳。

他又想起自己稍大一些之後,經常爬到扶手上,在上面做無保護措施的極限運動。

那時經常有鄰居因為看到他在欄桿上舍生忘死而著急地大喊大叫,但他小時候是真的皮,鄰居越著急,他就越亂來。原本頂多就是走來走去,人家一叫,直接就改成小跑。林渺估摸著,要不是自己小時候沒學過體操,很有可能還會在陽臺的扶手上來一回托馬斯全旋。而陽臺扶手離地面的高度大概是三米五左右,摔下去只要不是腦袋著地,一般死是死不掉的,但摔個三級殘廢肯定沒什麽問題。

“我那時候腦子裏到底是怎麽想的?”

林渺把小板凳從屋裏搬出來,站上去往樓下看了眼,下一秒就直接打消了溫故知新的念頭。

秒慫。

“我草,原來當年哥哥我也是個視死如歸的純爺們兒,何等英雄氣概!”林渺自吹自擂了一句,旋即又忍不住道出真相,“我靠,小孩子真的沒腦子的,根本不知道‘死’字怎麽寫……”

在陽臺上自娛自樂了半天,林渺再次坐下來,已經是40分鐘之後。

不過靈感倒是來了。

既然回來了,不如就寫寫現在的事情吧。

“《小院雜談》。”林渺開了個題,稍作思考,文字就從筆尖傾瀉而出,“我出生的地方名叫天機巷,傳聞曾經是古代大軍駐紮時隨軍參謀紮營的地方,後來歷經幾百年的建設,最終形成了從民國時期保留至今的建築風貌……”

專門為錢而寫的東西,完全用不著考據。

所以在林渺的筆下,除了“天機巷”三個字是真的,其他全特麽瞎扯。

但瞎扯有瞎扯的好,作者寫著輕松,讀者看著更輕松。

而林渺那扯天扯地的神功一旦放開,更是停都停不下來。

他只恨這年頭沒電腦,書寫的速度有點趕不上,再加上偶爾的提筆忘字,還得先標註一個羞恥的拼音在上面,等待會兒寫完之後,再查字典炒上去。只可惜用圓珠筆寫的拼音,不能像鉛筆字那樣擦去痕跡,以後當作手稿交出去,不免有點丟面子。

林渺一口氣寫了1500來字,用去整整4頁四百格紙。

等他揉著嬌嫩的小手放下筆時,林國榮和江萍都回來了。

林渺從椅子上站起來,才驚覺時間居然過去了差不多2個半小時。

小小年紀,甚至竟感到了些微的腰酸。

他輕輕錘了錘腰部,林國榮已經走上樓來。

老林對林渺的“書法作品”早就惦念多時,一瞧兒子又有新作品問世,馬上就拿起來細細欣賞。

然後邊看邊裝模作樣地指導道:“這句話裏的這個‘一些’,是不是改成‘許多’更加合適?”

搞文字工作的人,最是受不了這種半桶水的腔調。

林渺直接懟回去道:“爸,你要麽就安靜點看,要麽就別說話,別不懂裝懂好不好?”

林國榮這下臉上掛不住了,立馬回懟道:“你不也一樣,連字都還認不全,還要用拼音的,你還差得遠呢!”

尼瑪,果然是個大漏洞,電腦使人墮落啊……

林渺懶得和林國榮爭執了,一言不發地下了樓。

林國榮一看兒子被氣跑,不由感到一絲失落,他拿著林渺的手稿,坐進沙發裏,看著滿紙功力深厚的行楷,心裏頗為惆悵地喟嘆——兒子還沒長大,自己就跟不上他了。

後悔當初沒上高中啊……

林渺沒老林那麽多感慨,他現在滿心想的都是這本書該怎麽完稿。

這本書的大綱,其實已經隱隱成形了。

林渺打算把院子裏能寫的人、事、物全都寫上一遍。

巷口賣魚的,巷尾修鞋的,東家理發的,西家裁衣的,還有院子裏的老井,弄堂裏的古樹,隱蔽處的佛龕,最高那間樓頂養的鴿子,對門的土狗,青石鋪就的羊腸小道,空中淩亂的電線,無處安放的籃筐,清晨菜市場的叫賣,隔壁家阿公收音機裏傳出的秦腔……

零零總總,湊夠30篇,再加上今天寫的序章,還有一篇對小院十年後的憧憬,滿打滿算應該能寫夠5萬字。這個篇幅,出本書,剛剛好。

林渺從樓上下來,看著從門外走過的行人。

靜下心來,他覺得九十年代真挺好的。

沒有那麽多誘惑,人們總能寧心靜氣地專註做一件事情。

轉過頭,林渺又看到門沿上父親寫的字。

天機巷,71弄7號。

用毛筆蘸著紅墨水寫的,隸書,筆法圓潤而飄逸,比印出來的還好看。

老爸其實還是有點本事的,至少在書法這件事上,其實甩了林渺好幾條街。

林渺只能用硬筆寫字,而且字體也僅僅只是局限在行楷上。

但林國榮不一樣,不管軟的硬的,什麽筆都能用,拿根樹枝都能操作。字體的精通範圍,更是楷、行、草、隸通吃。而且從來也沒跟誰學過,純粹就是靠天分硬上。

“厲害啊……”林渺看著老爸的字,又想起他後來的慘樣,心裏一軟,扭頭沖樓上喊道:“爸!我錯了啊!我覺得你還是很牛逼的!”

樓上正發呆的林國榮聞言,不由嘴角一彎,小聲道:“廢話,我是你爸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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